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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检党任字﹝2017﹞2号
关于张传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局):
经2017年6月30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任命:
张传宇同志为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卫城检察工作室副主任;
刘大江同志为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副科长。
中共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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