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镇市院未检组对一起入室盗窃手机案嫌疑人高某(系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至此,未检组对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案件数已达4件6人。
清镇市院未检组自成立以来,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嫌犯罪但系初犯、偶犯,犯罪数额不大,真诚认罪悔罪,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目前所办的4件6人不起诉案件都是侵犯财产案件,涉案财物要么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要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损失得到赔偿,使得被害人并未遭受最终的实质性损失。
在办理未检案件时,承办人除全面审查犯罪事实外,还要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成长经历、社会关系等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挽救方案,并作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争做懂法守法、尊老孝亲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