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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检党任字﹝2017﹞4号
关于刘大江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科室(局):
因工作需要,经2017年12月4日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刘大江同志任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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