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 凯同志(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主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履行本院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防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全面依法治市“第一责任人”职责。
谢 彪同志(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工作。负责普通刑事检察、重大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常见多发犯罪治理、自侦案件、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信访维稳、安全、检务公开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陈清湘同志(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工作。负责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数字检察、智慧检务和党总支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第四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信访维稳、安全、检务公开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安昌勇同志(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政治巡察、政治督察、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宣传和精神文明、诚信建设、目标管理等工作,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分管法警大队、院工青妇等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信访维稳、安全、检务公开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高 鸿同志(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工作。负责民事检察、控告申诉、信访维稳、司法救助、依法治市和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项工作等工作。分管第五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对分管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信访维稳、安全、检务公开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王 馨同志(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负责行政检察条线的业务工作,协助陈清湘副检察长分管第四检察部以及检务督察工作。
谭泽明同志(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负责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工作,协助谢彪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以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和“富矿精开”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