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镇市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一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勒索财物的犯罪团伙向清镇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姚某、汤某、汤某某、代某某等人纠集在一起,驾驶宝马、丰田、福特等轿车,采取驾车尾随被害人车辆,待被害人车辆出现违章情形时故意撞向被害人车辆制造交通事故,随后以协商、威胁、恐吓方式向被害人索要几千至几万数额不等的车辆维修费,得手后几人共同分赃。后该犯罪团伙在2017年6月9日在中环国际向被害人曾某实施犯罪后,曾某到清镇市公安局报警,清镇市公安局查询车牌和人员信息后发现是团伙作案,在今年内清镇市辖区内制造了多次交通事故,后通过侦查相继抓获了五犯罪嫌疑人,查明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姚某、汤某、汤某某、代某某相互结伙,在清镇市、贵阳市南明区等地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勒索的被害人10余名,涉案金额近10万元。
因五犯罪嫌疑人多次采取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制造交通事故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大,我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五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