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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时间:2023-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镇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检司联动,强化社矫人员服务管理。该院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联合司法局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专项行动,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可能存在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矛盾化解工作,及时消除矛盾隐患,营造更优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实需求,该院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同司法局形成一体化协作机制,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界定、申请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情形、申请材料、外出时间,文书抄送、监管及销假等达成一致意见,建立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台账,落实定期走访,依法为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便利,确保“出得去、管得住、矫正好。”

三是注重教育谈心,彰显检察监督温度。在日常检察和巡回检察中,该院检察官参与到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过程,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打开心结,更加自觉接受管理教育。主动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针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病无力缴纳罚金的情况,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认为其符合罚金减免条件并告知其可以申请减免罚金,同时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最终该社区矫正对象罚金被依法减免,充分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和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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