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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5-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与公正司法和履行检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谱写清镇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四、行动计划

(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本院支部学习内容。

(三)加强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工作。

(四)各业务部门结合检察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办案及法治宣传工作中,向司法办案对象及相关群众及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加强以案释法说理,做好典型案例的报送和发布。

(五)3月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宣传。

(六)4月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八)6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禁毒宣传活动。

(九)12月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决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实现“五降四严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送法进校园,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日常学法,积极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十二)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十三)通过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发布普法信息,转载推广宣传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群众性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

(十四)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宣传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提升公众参与度。

五、责任领导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清湘

六、责任部门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石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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