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镇市麦格乡发生一起公司内部人员偷运公司矿石出卖,侵占公司财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三(化名)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清镇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三在贵州某矿业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担任机械班班长。期间,利用负责对公司内部装载机、挖掘机调配以及负责公司内部矿石转运的职务便利,让公司挖掘机司机将矿石装到公司的货车中,并让货车司机将矿石拉到张三指定的地点,张三再联系他人将运出的矿石转卖给李四(化名)等人,并将货款据为己有。经初步核实,截至案发张三向李四转卖矿石价值11万余元,尚未卖出的38.04吨矿石价值共计1.69855万元,侵占公司款项共计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