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统计总结
院领导简介
人员信息
检务指南
互动平台
清镇检察官方微博
清镇检察官方微博
清镇检察微信公众号
清镇检察微信公众号
清镇检察头条号
清镇检察头条号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8日在清镇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雪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贵阳市第十次、清镇市第六次党代会等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改革发展及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始终牢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政治责任,紧扣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出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施意见,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市领导批示充分肯定。

聚焦大扶贫,服务脱贫攻坚。主动服务决战脱贫攻坚,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持续深化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加大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处民生领域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职务犯罪141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2.8万元,获贵州省、贵阳市两级检察院记功表彰。在全市乡镇、企业、机关、学校举办惩贪腐、保民生年度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努力为服务和保障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大数据,服务司法为民。坚持检察大数据建设服务司法为民,全面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平台的深入应用,提升检务公开水平,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律师网上预约网上阅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案流程告知以及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服务[1],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全年运用法检互联系统[2]发送案件508701人,大数据辅助办案系统[3]办理案件6580人,多媒体示证[4]案件2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77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00法律文书公开516份。

聚焦大生态,服务生态文明。主动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样板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建立生态检察特派员[5]队伍,建成全国领先、全省首家集数字化与多媒体互动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两个专项工作,全年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18,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11人,提起公诉10人,法院已作出生效有罪判决7人。通过发放督促令督促生态修复[6]13件,补植复绿430.3亩。贵州省、贵阳市两级检察机关补植复绿工作现场会均在清镇召开,两个专项工作得到最高检的肯定。

二、紧紧围绕平安建设打防并举,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87683人,同比分别上升29.18%23.29%;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627833人,同比分别上升47.18%29.55%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深入开展两严一降、打黑除恶、禁毒人民战争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共批准逮捕426582人,同比分别上升37.42%28.76%;起诉508701人,同比分别上升27%24.73%。对15件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引导取证,确保及时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入额院领导[7]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新型案件395件,平均办案66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本市首例电信网络诈骗案,获得社会广泛关注,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十大精品案件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检察新思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社会矛盾突出问题。建立检调对接机制[8],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全年因刑事和解决定不批准逮捕31人、不起诉44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探索适用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提升诉讼效率。强化派驻检察室工作为老百姓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设立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律师工作室,促成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贵阳市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工作会在清镇召开控告申诉窗口部门获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全力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主动顺应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求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动救助困难未成年人。结合清镇职教城入驻院校多、未成年人学生多的特点,在职教城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启新家园,用心用力用情教育、保护、挽救未成年人,成为贵州检察未检工作的清镇亮点。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校举办平安校园·法治相伴大巡讲活动纵深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全年集捕、诉、监、防为一体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53人。

三、紧紧围绕从严治党重拳出击,切实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从严惩治与源头预防两手一起抓,重拳发力,不断赢取反腐败斗争胜利。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21人,人数同比上升16.67%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围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拍蝇除霸保民生两个专项行动,积极查办窝案串案,查处典型案件有粮食购销领域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窝案47人,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行受贿、滥用职权窝案串案911人,移民资金领域贪污案33人等,涉案总金额达2000余万元。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阳光行动,通过发放检察建议、编写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并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持续深入推进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针对村官职务犯罪突出的问题,在全省首创开展员额检察官[9]·村官两官座谈获得了上级院的肯定,并作为亮点突出工作在贵阳市检察机关予以推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作为全市创新举措加以宣传推广。

助推监察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各方面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制定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不折不扣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工作,保障改革各项要求落地落实,用责任担当和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四、紧紧围绕法治清镇强化监督,切实筑牢社会公正底线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诉讼活动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确保严格执法,客观准确。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2,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认真落实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介入命案9起,保证了办案质量,有力打击犯罪。

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2人,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追究的追捕10人、追诉漏罪14件和漏犯40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均获上级院支抗并经法院依法改判;监督纠正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违法49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件、再审检察建议1法院已裁定再审;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违法6件,监督监外执行并审查建卡登记罪犯283名,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106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社会监督实效;全面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受到看得见的公正,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17年度人民群众对我院检察工作满意率达99.35%

五、紧紧围绕改革重点精准发力,切实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10]制度改革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举措,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制定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权力清单,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牢固确立,权责明晰、授权合理的检察权新机制有效运行,案件听证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一批制度相应建立。全院87.2 %的批捕案件和91.52%的起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办案效率大大提高,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5.28天,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19.66天,在案件受理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同比分别缩短1.23天和3.07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质量在贵阳市检察机关专项评查中排名第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成效凸显。

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求,完成公益诉讼工作改革试点与全面推开的无缝对接,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全年摸排公益诉讼线索98件,发放诉前检察建议21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通过发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追回土地出让金6100余万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上万吨、提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的民事诉讼1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保护林地120余亩,以积极作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创新案件监督评价机制。积极推动案件管理精细化,全程入网留痕,监督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转变为全院、全员、全过程的线上线下实时动态监管。建立一案一评查的检察官执法业绩评价机制,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评查各类案件856件,及时发现并纠正司法瑕疵,提升案件质效。建立一人一档案的检察执法记录模式,规范执法水平极大提高,涉检信访长期保持零记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力度和效果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六、紧紧围绕五个过硬从严治检,切实强队伍履职担当

认真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忠诚度、担当力、廉洁度和职业化水平。

始终突出政治建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贯彻省院一方案两办法[11],扎实抓好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任务,认真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大力加强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锻炼,不断打牢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从而以政治过硬推动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始终坚持业务兴检。通过业务素能培训、专项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途径,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培养复合型、专家型、精英型、综合型的检察人才,经考核,1名干警被评为贵州省检察机关B类检察业务骨干,6名干警被评为贵阳市检察机关C类检察业务骨干,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始终注重文化育检。牢固树立文化育检理念,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支撑点和动力源,结合本市地域文化特色,以打造生态文化、呵护绿水青山的检察文化创建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从绿色理念、绿色司法、绿色窗口、绿色环境等方面,积极孕育生态文化,推动形成具有法治文化特征、检察职业特点的清检绿色文化品牌,进一步铸就检察职业新精神。理论文章《基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发展模式分析》获第五届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三等奖。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高点定位、创先争优的工作思路,有效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分别受到国家级表彰1次,省级表彰5次,贵阳市级表彰4次,清镇市级表彰31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立足新时代新需要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方法、举措还不够有力二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三是大数据建设中,检察干警运用技术服务司法办案的能力还不够强。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狠下决心予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院将深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五大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期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发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和崇法守正、敢于担当,诚信实干、创新争先的清检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强化司法服务职能促进全面发展。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谋划,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将智慧检务作为创新、提升服务大局的举措,主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主基调主战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努力为全市加快建设公平共享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样板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着力创新司法治理模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清镇法治清镇建设,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切、最关注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公平正义问题,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和派驻检察室职能延伸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着力提升司法监督能力,保障公正执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要求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检察监督体系充分展示法律监督的价值。坚持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措施,完善法律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效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提升检察工作监督水平,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推动绿色崛起战略,强化生态保护。坚决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最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的教育、宣传作用,促进全民参与、全面推进、全域实施、全景展示,护航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五是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办案机制,创新司法办案模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认罪认罚从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等各项改革,确保办案经得起检验,切实把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法律化制度化。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体制和机制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是着力夯实队伍建设根基打造阳光检务。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立足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的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有效破解因能力不足制约检察工作瓶颈短板,从严从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阳光检察工程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各位代表,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更进百尺竿。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奋发有力,努力为建设公平共享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样板区,实现湖城清镇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为谱写新时代清镇发展新篇章做出检察新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服务:是指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渠道于一身,融实体平台、网上平台、通信平台于一体,整合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多种功能,集成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官答疑、人大代表联络的多元化平台服务。

[2]法检互联系统:是指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各自原有的业务系统基础上,建立刑事诉讼案件协同办理系统。通过建立影印系统对刑事案件有关信息采取自动采集和导入原业务系统,避免重复性劳动,方便信息查询与交互执法,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保障全程质量监督,提高司法效率。

[3]大数据辅助办案系统:是指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在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下,为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和深度应用而探索建立的三大系统之一。该系统运用实体识别数学建模等大数据技术,通过绘制犯罪构成知识图谱,建立各罪名案件数学模型,为办案提供案件信息智能采集、要素证据智能关联和风险预警、证据材料甄别,以及类案推送、量刑建议计算等智能化服务。

[4]多媒体示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将案件证据以图片、声像、视频等方式展示出来的举、示证方式。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可有效提高庭审效率。

[5]生态检察特派员:是指为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延伸工作触角,清镇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红枫湖镇政府的推荐,从熟悉红枫湖周边环境、对生态保护有较强责任心的红枫湖镇人大代表、党代表、村支两委负责人和成员以及民生监督委员会委员中聘请的专司生态保护的工作人员。

[6]生态修复:是指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生态保护检察职能,督促、监督损害生态环境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积极履行补植复绿、土壤修复、投放鱼苗等修复行为。

[7]入额院领导:是指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领导班子成员。

[8]检调对接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以服务民生、修复社会关系为宗旨,主动把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涉检信访案件、民事申诉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定分止争、息诉罢访。

[9]员额检察官:是指在检察改革中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合理确定员额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通过考核、考试、答辩等遴选程序择优入额。

[10]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司法活动。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正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特定机关和组织或者特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一方案两办法:是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省过硬检察队伍建设,20173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示范党组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简称:一方案两办法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