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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7日在清镇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雪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贵阳及清镇市委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服务大局更加精准、执法办案更加精致、获取业绩更加精彩为目标,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坚持从政治大局出发,回应人民关切,满足人民期待,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精准有力,努力确保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坚持思想引领有高度。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依靠市委坚强领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出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服务保障贵州清镇职教城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为新时代清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决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全年向市委报送《清检专报》5期,报告各类重大事项68条,得到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服务三大攻坚战有高度。把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着力点,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惩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传销、校园贷[1]套路贷[2]等严重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610人,提起公诉925人。助力脱贫攻坚,体现民生情怀,重点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对遭受犯罪侵害的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觉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实施,新建生态修复实践基地2个,督促生态修复44件,补植复绿1766亩。建成全国领先、全省首家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与市委党校共建生态保护教学基地,共接待来自福建、江苏等省的人大、检察院以及贵阳市改革办、生态委等各界参观千余人次,新华网、正义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50余次,成为贵州检察生态工作的清镇名片。绿色清检·生态卫士检察专题宣传片在《贵阳电视台》滚动播出,获社会各界好评。

  创新社会治理有高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影响全市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点问题为突破口,提升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宣传,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环境。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双向保护[3]原则,批准逮捕3358人,不批准逮捕1221人,提起公诉3666人,不起诉815人,成功办理网络媒体关注的虐待幼女案、贵阳市首例撤销监护权等案件;与清镇职教城共建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拍摄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微电影《绽放的鸽子花》点击率达1600余次,得到广泛关注;举办平安校园·法治相伴大巡讲活动10场,着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被授予贵州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成为贵州检察未检工作的又一清镇亮点。创新以案释法,走进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活动载体,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的社会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得到了贵阳市委宣传部的充分肯定并在清镇市予以推广。

  二、惩防并举促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有新成效

  坚决推进平安清镇建设,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放在首要位置,依法履职严惩刑事犯罪,宽严相济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度。突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受理审查逮捕案530752人,同比分别上升8.8%10.1%,其中批准逮捕397556人,不批准逮捕13119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34904人,同比分别上升1.1%8.5%,其中提起公诉492709人,不起诉104128人。深入开展两严一降、禁毒人民战争等重点工作,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140190人,提起公诉148211人,批准逮捕毒品案件118140人,提起公诉125149人。严厉打击非访闹访、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犯罪,取得较好的震慑效果。继续在惩治腐败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7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有力度。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严格依法惩处黑恶犯罪,确保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932人,提起公诉217人;对辖区内首例陈德祥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等犯罪以及李方平等4人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案件成功提起公诉,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上级院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给予我院重视程度高,工作落实细,亮点成效多的高度评价。扎实推进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4],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批准逮捕涉企案件2246人,提起公诉1964人,在市委统战部牵头下建立清镇市统一战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五长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保护、打击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多元格局,两个专项工作得到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不批准逮捕56人、不起诉79人,有效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信访接待,强化源头治理,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557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司法救助案件27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创新开展相约星期三检察长·支部委员接访日活动,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5],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圆满完成两节”“两会数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全年无涉检信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检察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位列贵阳市检察机关第二。    

  三、突出重点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新提升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需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让法律监督既维护司法权威,又体现司法温度。

  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有突破。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等问题,把检察监督贯穿于刑事执法活动全过程。认真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介入案36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15人,撤案1215人。决定追加逮捕22人、追加起诉漏罪27件和漏犯58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并获上级院支抗。监督纠正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8件。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监督移送1117人,立68人。

  民行监督公益诉讼[6]有突破。重点监督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裁判。对未按时受理立案等违法情形,依法向审判机关发送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并及时纠正。办理的首例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被高检在全国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并入选贵州检察机关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摸排线索167件,立案审查110件,督促整改落实44件,对一起污染红枫湖水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的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诉前程序案件,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的诉违法转包防护林的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贵阳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其衍生案例被最高法评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有突破。重点监督监管活动及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纠正违法情15件,向监管场所发放《羁押期限即将到期通知书》及电话催告即将到期案件4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5252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1人。认真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监督专项工作,对951件生效判决案件逐案核查,及时纠正未交付执行罪犯案件3件。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监督,开展巡回检察12次,监督监外执行并审查建卡登记罪犯246名。深入监区开展巡查活动48次,约谈在押人员168人次,促进依法安全文明监管。

  四、强化责任善作为,提升检察执法公信有新举措

  紧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任务,牢牢把握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信息化建设,切实强化检务公开,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亮点。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构建权责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切实发挥履职示范作用,凸显司法亲历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72件,占同期员额检察官[8]平均办案数的45.64%。注重案件质效,严防冤假错案,全年未出现一起无罪判决、捕后不诉和申请复议等案件。在2018年公布的贵阳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考评中排名第一。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有亮点。紧紧围绕深化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检务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建设高水平的检委会子系统,实现检委会议案件全程网络办公,确保检委会议案决策无纸、规范、高效。完成贵阳政法大数据涉法涉诉信访办案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打破与其他政法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率先实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统一业务系统工作网版应用及时配置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单元,为顺利办理监委移送案件提供技术保障

  自觉接受三大监督有亮点。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邀请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和普通群众参加庭审观摩评议”“12309主题检察开放日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活动,走访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5人次。全面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工作,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63条,法律文书510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发布工作情况812条(次),中央、省、市级媒体刊载转发我院检察工作稿件156,最高检官方网站正义网在显著位置设立清镇检察专栏,专题宣传报道我院特色亮点工作,不断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检察、理解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五、打牢根基树形象,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有新发展

  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着力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八大本领[9],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突出党建引领业务有实招。把抓党建作为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责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统揽,以创建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基层党建示范点为契机,不断深化先锋党建工程。充分挖掘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打造玉碧工作室,设置党员示范岗,评选每月之星”41名,凸显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书记被评为清镇市十佳创新标兵,控申部门及一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十佳诚信效能科室”“十佳诚信服务标兵荣誉称号;制作微视频怀感恩之心·唱祖国颂歌获清镇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微视频大赛一等奖,参加清镇市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演讲比赛荣获组织奖,一名干警荣获一等奖

  积极推动文化育检有实招。充分发挥文化的精神凝聚、创新引领功能,将检察文化的软实力外化成推动检察工作的硬支撑。打造山清水秀为主题,具有法治文化特征、检察职业特点的清检绿色文化品牌,结合具有中国传统廉政文化要素的三省苑[10]文化,警示干警吾日三省吾身,校准人生航向;建立检察文化活动阵地,通过开展主题宣讲、青年大学习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思想认识,丰富干警文化生活,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有实招。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为尺子,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铁的纪律和刚性规矩打造阳光队伍。强化执纪监督,修订完善《内务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66项制度,汇编成册供干警学习遵守。持续整治四风,认真开展检察干警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整治。坚持严管厚爱,在全院开展大约谈、大走访、大教育活动,推进干部约谈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共开展各类走访约谈192人次,不断拧紧检察干警思想总开关。多年来,全院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市检察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职能调整、职责变化的新挑战、新机遇,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戮力同心、砥砺前行,各项检察工作高效推进,捷报频传,检察干警锐意进取,收获满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界人士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方法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进一步扩大部分干警履职作为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大力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以三加模式,促三精发展[11]的清检工作新思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始终坚持在政治建设上精准发力。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融入检察工作实践,抓好政治建设,厚植政治根基,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一切以党的旗帜为方向,以党的事业为重心,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增强四个自信,把检察工作置于服务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去通盘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加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服务三大战略行动三大攻坚战,切实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二是始终坚持在社会治理上精准发力。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进一步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畅通信、访、网、电于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社会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平安清镇建设,全力应对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三是始终坚持在法律监督上精准发力。以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主业为发力点,做实、做优、做强法律监督工作,开辟检察工作新境界。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特别是强化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保护上取得新突破,提升检察工作新水平。以刑事诉讼法调整检察机关侦查职权为契机,持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严厉打击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筑牢司法公正底线,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始终坚持在深化改革上精准发力。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做好改革精装修。适应捕诉合一[12]的制度构建,超前谋划,积极部署,推进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推动机构整合和职能优化,使机构设置服从服务法律监督主业。深化认罪认罚从宽[13]、刑事速裁制度应用实践,推动改革更深入,成效更显著。深化检察环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衔接工作,推动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五是始终坚持在队伍建设上精准发力。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强化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强化专业能力,培养职业精神,形成重理论、强业务、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培养选拔业务精通、理论精深、思想精睿的优秀干部,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回首昨天,我们心怀坦荡,矢志弥坚;立足今天,我们夙兴夜寐,信心百倍;展望明天,我们初心不改,一路向前。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扎实工作,继续谱写更加精彩的检察事业新篇章!

   

   

   

   

   

   

   

   

  附件: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校园贷:是指部分不良网络贷款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套路贷:是指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新型犯罪,其表现形式通常以无抵押贷款为饵,以民间借贷为幌,诱骗、胁迫甚至强迫他人借贷,债务短期内迅速增长,继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较大数额财产的目的。

  [3]双向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既要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维护社会利益,积极化解矛盾,使被害人得到平等保护,尤其要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维护和帮扶救助。

  [4]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是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最高检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相关文件要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积极履职尽责,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促进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四级检察机关建设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受损,依法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7]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8]员额检察官:是指检察机关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检察官人员限额。在限额内,由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通过考核、考试、答辩等遴选程序任命的检察官。

  [9]八大本领: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本领要求,即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八大本领。

  [10]三省苑:是指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我院以廉政文化为主题,打造的廉政警示文化园地,时刻警示全体检察人员省忠(反省自己是否忠于职守)省信(反省自己是否信守承诺)省习(反省自己是否知行合一)。

  [11]三加模式,促三精发展:是指为创新检察职能工作,切实加强党建龙头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将强引领带动,推动服务大局更加精准;强阵地打造,推动执法办案更加精致;强合力共管,推动获取业绩更加精彩作为2019年清镇检察工作思路

  [12]捕诉合一:是指检察机关以案件类别划分,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

  [13]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办案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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