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公 告
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行使检察权,推进阳光检务、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唐婷等18户与清镇市和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罗春与张伟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检察监督案等19件案件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3月22日14:30
二、听证会地点: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17:00前向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851——85363241。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
3.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4.旁听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