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公 告
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行使检察权,推进阳光检务、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6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开展集中听证,分别是:督促清镇市自然资源局规范办理杨刚处罚案、督促清镇市自然资源局规范办理暗流小学项目处罚案、督促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卫城开武废品回收店处罚案、督促清镇市交通局依法办理陈正礼擅自改装车辆处罚案、督促清镇市交通局依法办理罗云平擅自改装车辆处罚案、督促清镇市交通局依法办理杨勇处罚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9月21日14:30
二、听证会地点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17:00前向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851——85363241。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
3.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