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公 告
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行使检察权,推进阳光检务、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某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3月26日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17:00前向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851——85363241。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
3.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4.旁听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