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大楼窗户维修改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大楼玻璃维修改造项目
2、实施地点: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3、主要内容:检修并更换玻璃外墙的铝合金框架及玻璃,
拟更换的玻璃材质约为5+9+5毫米厚度的中空玻璃,铝合金厚度,铝合金厚度为1.4厘米。
二、大楼玻璃更换项目单位的中标条件
1、开标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33万元。
3、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三、招标报价递交要求
1、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
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0 月 22 日-2021年10月25日15:00
报名地点:清镇市人民检察院508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1年 10月25 日15:30。
2、投标及开标地点: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四、开标
1、开标由采购单位主持
2、以最低价中标。
3、超过开标时间2021年 10月 25 日15:30递交标书的,视为投标人做弃权处理。
五、评标及废标条件
1、评标:(1)评标由采购单位主持。(2)按照第二条“评标办法确定大楼玻璃更换项目单位的中标条件”进行。
2、废标:(1)未按时投标的、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2)投标人出示的证件不齐或无效的。(3)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及低于下限价的。(4)投标人未按公告相关的要求及条件投标的。
招标单位: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