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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结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镇市扫黑办:

  根据文件精神,我院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汇总,现将汇总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政治站位,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后,我院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2018年3月5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工作方案,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18年3月5日,我院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同年4月3日,拟定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严惩黑恶势力,加大宣传力度

  (一)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打击黑恶势力

  我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明确了我院工作重点:凡是灰色行业的刑事案件,凡是群殴性案件,凡是涉及娱乐、赌博、洗浴、酒吧等场所的案件,都要从扫黑除恶的角度考虑,关联并深挖,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018年至今我院受理的涉恶的批捕案件1件5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4人。其中李方平等四人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已起诉至法院并判决,该案由我院张雪松检察长亲自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表明了我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真正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将监督关口前移,对于黑恶势力犯罪及时介入,完善公安取证,提高诉讼效率,从严从快惩处涉黑涉恶案件,环环相扣,高效办案,确保打击效果最大化。2018年至今我院提前介入公安涉恶案件1件4人。

  (二)加强宣传工作,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通过设立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工作专栏、展板、举报信箱,深化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力度。2018年5月,我院将起诉至法院的李方平等4人敲诈勒索涉恶案件为契机,通过开展观摩庭、示范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撰写信息简报2篇,该案获多家媒体公开宣传报道。通过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壮大正面宣传声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持续深入扫黑除恶斗争,维护治安确保社会稳定

  (一)做好黑恶霸痞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

  对重大黑恶霸痞案件要提前介入,严格把握好证据关、程序关,提高办案质量,做到依法逮捕、起诉;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法律监督,指导帮助完善证据;发挥驻看守所检察室作用,开展大摸排,发动在押在所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一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通过检察建议方式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帮助堵塞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二是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有计划地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决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继续加强宣传教育,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深入基层群众,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民意、得到人民认可。

  (四)强化信息报送

  我院要继续加强院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报送,认真执行日报告、月进展报告、季度总结报告等制度,及时掌握汇总本院工作的进展情况,从行动开始之日起,按照市扫黑办下发的各项通知及时将信息报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018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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